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规环评﹝2017﹞4号),现将《鞍山华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》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: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: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(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9月9日)
公示期间,公众如有异议,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单位须加盖公章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马庆生18041228666。
附件1:自主验收评审专家意见
附件2:专家签到表
附件3:验收组签到表
附件4: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附件5:自查报告
附件6: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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